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品牌和商标的区别

品牌和商标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3/5 12:39:00
商标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商标和品牌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由商标法对其进行保护,品牌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数量不同,企业的品牌通...

在实务中,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和恶意注册商标常常被提起,都是申请注册商标,那这三者之间有哪些区别呢?

抢注商标:就是抢先注册商标的意思,商标遵循申请在先,同时兼顾使用在先原则。这个抢注商标,就是不同的申请人在先注册的情况。《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对抢先注册商标有了相应规定,可以说是鼓励申请人先申请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出于不正当目的,恶意抢注他人已经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特定关系人、代理人、代表人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的商标。这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中有相应的规定。

恶意注册商标:这个更多的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大量囤积商标,既无实际使用商标的目的,也无准备使用商标的行为,或者依据合理推定,无实际使用商标的可能,这点在《商标法》第四条中有相应的规定。

“抢注商标”和“恶意抢注商标”的区别

前者申请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这个不过多阐述;后者是不正当利益,是对特定“权益”的觊觎,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商标法》第十五条的恶意抢注是双方存在一定的关系,在交往中明知他人商标,仍要下黑手;《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是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的主要条款,他人已经广泛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力。而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即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中注册。

“抢注商标”和“恶意注册商标”的区别

那怎么认定是“恶意抢注商标”。具体的可以参看《怎么申请商标会被认定成有恶意》,主要是针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囤标,抢注不特定的商标资源,在此不过多阐述了!(来源:半吨知产)

声明 | 部分图文内容源自网络,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热门内容和服务

沈阳注册公司的企业-股权转让中会有哪些税收陷阱?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