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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怎么扣除?看明年你少交多少

个税专项附加怎么扣除?看明年你少交多少

发布时间:2022/3/14 9:33:17

2018年最后几天,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房租扣除标准最高25%,重疾最高扣除限额最高2万元,子女上技校也可享受扣除,并将提供一系列新确定的优惠。

1.除了普高中专,子女上技校也能扣除

元旦即将实施的新个税法中,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部门最终确定的标准和规则,相比征求意见稿有了相应的调整。

从明年元旦开始,上技校的市民子女还可以获得每年12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此前,有关部门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每个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子女,都可以获得专项附加扣除。对于高中教育的范畴,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中增加了技工教育。

操作上,要么父母全额扣,要么父母分别扣500元。扣除方法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以及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节假日,可以连续扣除,不受影响。

同时,在中国接受教育的孩子不需要保留特别的信息;但对于在国外受教育的,要保留好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继续教育方面,这次基本维持了征求意见稿的政策,每月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中扣除400元;在职业继续教育中取得相关证书可扣除3600元/年。不过,税务部门也提醒市民,有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如果你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的继续教育,一方面家长可以选择按照子女学历扣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子女本人可以选择按照继续教育项目扣除。但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扣除子女教育费用和子女扣除继续教育项目不能同时进行。两种扣除不能同时享受。

2.房租扣除标准最高涨25%,北京每月抵扣1500

每个月付完房租,可能要发的工资减少了将近一半,房租不断上涨,成为很多新人最大的财务压力之一。这次税务部门考虑到相关情况,大幅提高了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新政规定,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征求意见稿标准为1200元),提高25%;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户籍人口每月1100元(原1000元),增幅10%;除上述城市外,每月800元(不变)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的城市。

在房贷方面,这个政策基本延续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标准依然是每月1000元。但有关部门首次明确,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

同时,税务机关此次也首次说明,所谓首套住房贷款,是指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为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同时,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以在贷款合同(协议)中咨询,也可以咨询经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

但原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的医疗费用(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付部分),属于大病医疗费用的,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限额扣除。

从对比稿中不难看出,新政将最高扣除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8万元,增加了2万元。但在扣除内容上,征求意见稿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付部分,而新政明确规定只允许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同时,税务部门强调,患者应保留与医疗服务收费、医保报销相关的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3.大病医疗扣除标准涨2万,最高扣除从6万提高到8万

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这个新政策没有变化。仍规定独生子女纳税人每月可抵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但每人分摊的金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享方式有等额分享、约定分享和指定分享,其中约定分享和指定分享的约定需要保留。

新政还首次明确,被赡养人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专项扣除期限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至赡养义务结束时止。

4.赡养生、继、养父母均可享扣除

从明年开始,除了大病医疗,所有职工在发放工资薪金时,都可以按月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个人需要向就业单位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单位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都会按照“三险一金”扣除模式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部门还解释说,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第一年发生的重大医疗费用,要到2020年才能处理。另外,所有重疾的医疗扣款,单位都不能代扣。

根据新政,自2020年起,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上一年度结算申报的集中办理期。具体来说,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公民可以就医疗重大支出项目、不愿向从业单位报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员以及其他在纳税年度内未完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向汇款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行汇算清缴和结算申报,然后进行扣除。

此外,虚假申报骗取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部门事后会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公民进行核查和纠正。税务机关发现公民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责令其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为您释疑:每年3月至6月汇算清缴

某员工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付工资3万元,每月扣除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4500元。从明年1月起,该职工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其他收入减少或税收减少等。以下一年的前三个月为例,每月扣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月:(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3.7万元,已适用10%的较高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的预扣税款有所增加。在加班

10月20日,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亮相。当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官网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为期两周。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将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除了5000元的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和改善民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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