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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与用人的单位的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与用人的单位的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3/1/18 7:31:03

工人应该知道基本法。

目前,大多数工人在找到工作后,

只要每个月按时领到相应的工资。

我很少思考我和我的单位有什么。

法律关系!

所以一旦发生劳资纠纷

怎么处理?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边肖吧!

如何证明自己与用人的单位的劳动关系?

结合实际举个例子

某公司销售人员小李在外地出差时遭遇车祸受重伤,向公司要求工伤待遇。问题是小李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否认小李是公司员工,拒绝了他的要求。现在,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适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有哪些文件可以参考?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工作证》和《服务证》;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Ps:以上五个证据非常重要,每个工作者都要重视!

小编提醒: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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