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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不是我公司名称却也能税前扣除!

发票抬头不是我公司名称却也能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2/11/8 10:30:42

情形一

问题:

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代收代缴,取得的发票往往以分公司的名义开具。汇总核算的情况下,分公司开具的发票可以在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1.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代收代缴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2.但是,如果所得税不是由总公司统一征收和核算,分公司名称的发票不能作为总公司的税前扣除,总公司的发票也不能作为分公司的税前扣除。

情形二

问题:

根据董事会议,我们公司将成立一家新企业。由于没有取得新企业的名称和税号,无法开具新企业的发票,所以取得了我公司的发票。现在新企业成立了,这些发票可以作为新企业的开办费在税前扣除吗?

答复:

2019年11月11日,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考虑到新企业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发生的筹备费用由投资方或筹备组支付,制作应付给投资方或筹备组的税前扣除凭证符合业务常规。因此,在确认筹备费用真实且与正在筹建的新企业相关的情况下,可以在新企业之前扣除应付给投资方或筹备组的税前扣除凭证。

情形三

问题:

王经理出差谈生意,回来亲自报销高铁票436元。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复:

公司员工出差机票等。虽然是个人缴纳,但可以从增值税中扣除,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款:管理费用-差旅费4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6元

信用:银行436元。

情形四

最近,问题:一家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司的出纳拿着厚厚的一叠医药费单来找我,问我这些员工个人支付的医药费怎么记录。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复:

医疗费用个人发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税前扣除:

条件一

必须是公司的员工。即医药费发票上的名字必须属于公司员工,非公司员工的医药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条件2

必须是企业的实际支出。

条件三

单位没有实行医疗统筹。

账户过账提醒:

1.企业未参加统筹医疗(社保)的,职工个人报销的医疗费用可计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在汇算清缴时加税。

2.企业已参加医疗统筹(社保)并在医疗保险费之外给职工报销医疗费用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已经计入福利费,就要在最后结算的时候全部加税。

情形五

问题:

我公司员工参加了去年的职业资格认证,交了认证费200元,拿到的财务票据是个人的。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复:

这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比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比如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职称年审费用等。可以是个人制作的发票或者财务票据,因为和业务有关,可以税前扣除。

借:应付职工工资-职工教育费200元

贷:银行存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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