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初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先了解这4个问题!

初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先了解这4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2/7/20 9:33:24

问题1:什么是高科技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2016〕32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持续进行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及其自动化八个领域。

问题2。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在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中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比例;d、企业中与技术创新活动相关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占研发总量的比例;d .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A.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总研发;中国企业发生的费用不低于研发费用总额的60%;费用;

(6)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的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问题3。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提醒:

高企资格到期当年,在重新认定前暂按1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质的,按规定补缴税款。

2.提醒:

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但可以选择放弃15%税率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收优惠。

2.将亏损结转期从5年延长至最长10年;(财税〔2018〕76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允许当年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小型科技型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弥补资格年度前五年的未弥补亏损,最长结转期限由五年延长至十年。

3.向个人股东转让股本被延期:

003010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时,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纳税方案,在5个日历年以内分期缴纳,并将相关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股东增加股本,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减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4.鲁财税〔2019〕5号山东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技厅《企业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年起,按照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以下简称“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4。高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应用

企业根据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登记,向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该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登记证明;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批准证书、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的说明材料;

6.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的说明材料;

7.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

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专家评审

评审机构应当随机抽取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审查和确认

评审机构应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认定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备案并公告,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异议,应由认可机构核实。

热门内容和服务

沈阳注册公司的企业-股权转让中会有哪些税收陷阱?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