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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头大,“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商标又起波澜

令人头大,“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商标又起波澜

发布时间:2022/7/19 9:07:11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央视动画有限公司(简称央视动画)与杭州大头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头子公司)、北京JD.COM三白六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JD.COM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央视动画起诉称,1990年,儿童作家郑春华创作了以儿童为阅读对象的系列图书作品《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创作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等三个人物名称,并于2012年将上述图书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原告。

涉及商标

同时,央视推出同名漫画,还在第41类电视娱乐节目及其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第3071937号商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与画面”(简称涉案商标),并允许原告使用涉案商标和《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漫画的全部著作权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剧本、造型设计、美术设计等作品的署名权在内的全部著作权。

上述书籍和漫画一经推出就广受好评,获得多项奖项,其中涉案人物姓名和商标都非常知名。据此,原告有权对“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等著名人物及涉案商标的驰名商标权进行冠名权,以及“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等《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系列图书、漫画、人物的著作权。

经调查,原告发现JD.COM公司经营的JD.COM商城有大头公司授权生产销售的卡通拼图产品。该商品上的大头子和小头帕的标识侵犯了原告涉案商标的驰名商标权。产品上的大头子、小头帕、围裙妈妈三个logos和卡通拼图形象分别侵犯了原告的知名角色冠名权和角色著作权。与大头子有关的产品。

同时,大头子公司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上展示的相关标志、图案、故事,也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此外,大头子公司的企业名称还侵犯了原告涉案商标的驰名商标权和著名角色名称权,容易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

基于此,原告请求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JD.COM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拼图玩具产品;判令大头子公司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并在其官方微信、微博、官网及《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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